原告与被告婚后育有一子一女,分居两年之久,感情破裂。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判决离婚,处理子女抚养权,抚养费,对拆迁安置房屋进行分割。北京盈科(合肥)律师事务所薛业松律师接受被告的委托后,就收集证据,积极与当事人沟通,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以及法院的判决。开庭时,经过法官的进一步解释,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,同意离婚,并对小孩的抚养权、拆迁安置房达成了一致意见。